商贩屠夫村民均因贩卖病死猪肉而获刑
村民贩卖死猪,屠夫将10余斤病死猪肉销售给周边村民,猪贩贩卖出的10余斤病死猪肉,三人均获刑。 醴陵一村民彭某见自家猪栏内有一头猪患病快要死了,便打电话联系了张屠夫,要张屠夫帮忙处理一下。张屠夫在彭某家将猪宰杀后运送回家,并于次日以6元每斤的价格卖了245元病死猪肉给商贩黎某。随后,黎某在醴陵市某农贸市场内销售猪肉时,被醴陵市商务局查获。除贩卖出的10余斤病死猪肉外,其余均被查获。另外,张屠夫在自家门口以9.5元每斤的价格将10余斤病死猪肉销售给周边村民,剩余的猪肉亦被醴陵市商务局查获。 一、刑事判决 今年4月17日,张屠夫、彭某、黎良因生产、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被醴陵市法院分别判处有期徒刑2年、1年6个月、1年,宣告缓刑3年、2年、2年,并各处罚金1万元、8000元、1万元。 二、禁止令 为了更好地帮助上述涉案3人改造,法院同时判决,缓刑考验期内,3人不得从事食品生产、销售及相关活动,一旦考验期内违反禁止令,情节严重的,将被立即依法撤销缓刑,执行原判实刑。 怎么区分新鲜猪肉和病死肉 新鲜肉外表干燥,肌肉切面光泽,红色均匀,具有各种动物肉特有的色泽;肌肉结实而有弹性,指压后凹陷立即复原,不粘手,不软化;各种脂肪有固有的色泽,无味。 变质肉表面极度干燥或侵润、黏腻而带淡绿色、常生霉;肌肉切面呈暗红,有时呈绿、灰色、柔软无弹性;指压后凹陷不能复原,脂肪呈灰色并带污秽色泽,间有味而粘手。